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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厉行节约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本站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3-06 13:45:34  浏览量:4315次   分类:政策法规
湘国土资发[2009]16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厉行节约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湘政发[2009]3号)以及省纪委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厉行节约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湘纪发[2009]8号)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结合我厅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预算约束。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批复的
 
部门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调整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各单位2009年公用经费支出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进行压缩。专项资金管理做到分项目进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项项目经费必须按省厅批复的明细预算执行,不得扩大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不得虚列项目成本,不得截留、挤占、挪用项目经费;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的管理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业务经费预算安排和使用审批程序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8]193号)等有关规定。省厅财务处要组织专门力量对2008年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193号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抽查。
 
二、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严格会议审批程序,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规模,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切实提高会议效率。推行视频会议方式,一般性会议原则上以视频方式进行。会议选点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会议、培训、接待及出差实行定点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湘财行[2009]1号)和《关于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意见》(湘国土资发[2008]11号)精神。严禁以开会为名游山玩水,不准发放纪念品和误餐费,市区范围内的与会人员不安排食宿,会议材料应尽量简短精练,一般不彩印、精装。切实降低会议成本,会议经费支出较上年不得提高,实现零增长。
 
三、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简化迎送程序,实行定点接待,严格控制陪餐次数和陪餐人数。公务接待中严禁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贵重礼品;严禁各单位之间相互宴请。公务接待费管理参照《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湘财行[2005]37号)执行,确保2009年各单位接待经费支出总额比上年降低10%。
 
四、严格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和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湘财行[2008]36号),从严控制出国组团,压缩出国经费开支。严禁借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各单位不得擅自参加各种协会、民间团体、中介机构组织的出国考察活动。年度公务出国(境)支出必须列入部门预算。严格执行出国(境)费用报销程序、范围和标准,凡超出公款报销范围的个人国外开支一律由个人承担。积极推进因公出国(境)机票和组团服务定点的政府采购工作,节约出国经费开支。各单位200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
 
五、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和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省纪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湘纪发[2007]19号),严格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范审核程序和配备标准,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车,严禁对公务用车进行豪华装饰。对闲置的公务用车实行调剂使用,对报废的公务用车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单位确需购公务用车的必须按年度部门预算批复和规定购车审批程序办理。实行公务用车申请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秩序和管理程序。车辆运行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各单位2009年车辆运行经费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至少降低15%。
 
六、积极组织开展节约活动。各单位和部门要大力倡导节电、节水、节约办公费用等节能环保行为,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单位)建设。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厉行节约、压缩支出的结果和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半年、全年情况。厉行节约工作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于未实现压缩目标的单位,给予相应扣分。